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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中职校将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3-03-02 15:00

实现五年高职行政区全覆盖,新增3所职业学校……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系列举措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南京市将基本建成南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 实现五年高职行政区全覆盖

 

  《意见》明确将优化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确定“中职基础、高职主体、本科引领、硕士试点”的办学定位。南京市将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职教高考”班,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到2025年底,实现五年高职行政区全覆盖,升格12所以五年制为主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强化市属本科院校服务南京战略的属地定位,设计并做好中高本一体化贯通培养项目。

 

  南京市将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另外,还将依托职业教育资源,建设20个市级公共职业体验中心,在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教育。

 

2 新增3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根据《意见》,南京市将建立职业教育资源预警调控机制,科学应对多孩政策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同步发展的职业教育资源增长机制。江宁区和江北新区要完善与社会经济和人口分布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新增3所职业学校。现有职业学校优化布局、挖潜扩容,提升办学规模, 校均在校生达到30005000人。

 

  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意见》明确,南京市将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制定符合职教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加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紧缺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具有特殊才能的行业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支持职业院校按不超过专任教师30%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另外还将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校企互聘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完善兼职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依法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

 

3 新培育15个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南京市将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六合区依托龙袍新城建设,整合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组建南京六合龙袍新城新能源产教联合体。

 

  另外,南京市将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探索职业院校的二级学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南京市还将新培育15个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荐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企业。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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