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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快推进五年一贯制,让中职生也能上本科!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2-08-06 15:49

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时表示,“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

 

今年420,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将于5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职教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全面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不仅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0000多字,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且体现了最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亮点纷呈。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新的要求。

 

陈子季强调,一是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健全“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推进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切实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办学质量,实现自强自立。支持一批优质的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教育的生源结构。指导各省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二是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就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落实新法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学校属性、财政投入、收费标准、师资建设等规定。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对非营利性院校的奖补细则。研究制定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的具体办法。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政策的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

 

三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水平。这些年,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职业教育的质量一直被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教育,与教育质量有很大关系。要落实新法相关要求,推进教师、教材、教法的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定、内部薪酬分配、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启动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探索中国特色的学徒制,率先在先进制造业等人才紧缺领域加快培养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职业场景的现场工程师。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的个性化学习。

 

四是要加强职业学校学风校风建设。新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练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加强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塑造阳光自信、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品格,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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